何香凝艺术设计学院
科研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
奖励原则:能纳入学校科研奖励的奖项,学院不再进行奖励
一、论文(含作品)发表及作品收藏奖励
表1 学术论文(含作品)发表及作品收藏科研积分
层次 |
中文核心期刊(北大) |
市级官方收藏 |
科研积分 |
50 |
50 |
|
|
美术馆、博物馆、文化馆、展览馆等官方机构,民间机构不列入奖励范畴 |
注:1、多人合作的论文(作品)第一作者需为我院教师才能参与奖励,非第一作者不予奖励。
2、作品发表是指在杂志版面上以纯粹作品选登形式发表。作品被作者本人及他人的论文、著作、教材等以插图形式引用的不在奖励范畴。
3、作品发表:一个老师不论作品数量与所占版面的多少,一律以一篇论文的方式计算科研积分。如多位老师合发一个版面,只算一个版面的总科研积分,每个老师再自行分配。
二、 艺术设计(绘画)作品参展参赛获奖奖励
表2艺术设计(绘画)作品参展、竞赛获奖科研积分
省级综合性奖 |
省级单项奖及入选 |
市级奖励 |
等级 |
科研积分 |
等级 |
科研积分 |
科研积分 |
金奖 |
50 |
金奖 |
40 |
20 |
银奖 |
40 |
银奖 |
30 |
15 |
铜奖 |
30 |
铜奖 |
20 |
10 |
优秀奖 |
20 |
优秀奖 |
15 |
- |
入选 |
15 |
入选 |
10 |
- |
注:
1、省级综合奖是指由省委、省政府及下属各厅级单位、省级学术组织机构(文化厅、轻工厅、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文联、省美协等)、省级行业协会组织的综合类别艺术、设计作品展览、竞赛等。
2、省级单项奖是指由省委、省政府及下属各厅级单位、省级学术组织机构(文化厅、轻工厅、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文联、省美协及下属艺委会等)、省级行业协会组织的综合类别艺术、设计作品展览、竞赛等。
3、各级别竞赛、展览获奖等级中有的如果在奖项等级表述上不是按照金、银、铜、优秀奖等级划分,则参照金、银、铜、优秀奖等级奖励。如果奖励等级没有细分,只有单一名称(比如学术贡献奖等)的,则按相应奖励类别金、银、铜、优秀奖的平均积分计算。
4、市级奖励必须是广州市的奖项,其它市级城市获奖不纳入奖励范畴。
5、参展、竞赛作者应为第一作者
三、省厅级以上(含省厅级)的立项但没有经费资助的科研项目奖励50科研积分。副省级科研课题奖励40科研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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