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首页
  • 科技处
  • 教务处
  • 设备处

相关制度

学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时间:2018年11月14日 11:00    来源:    作者:    阅读:

一、重大事项决策

1.上级和学校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指示的贯彻和落实;

2.学院办学方向、规模调整,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措施)讨

论制定;

3.学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学期工作计划、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专业建设规划,学院向上级请示重要问题、重要工作的

报告、重要工作的总结;

4.学院年度财务预算申报和调整;学科建设等涉及学院工作专

项金费分配方案;

5.研究和决定关于加强学院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师

德师风建设及党的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的举措;

6.学生管理、奖惩等重要问题;

7.学院专业设置和调整,实验室建设;

8.年度招生计划的修改制定;

9.学院机构设置、人才引进涉及教学、科研、人事方面重大事项决策及改革方案;

10.学术机构的设置、调整和人员;

11.教职工的工作量酬金和奖金等绩效分配的重要问题;

12.学院内部重要管理制度的修改与制定;

13.学院奖惩决策,以及向学校或上级单位推荐评先评优评奖

人选;

14.对外交流和合作办学等重要事项;

15.学院重要资产的处理;

16.学院党总支及学院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17.其他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需党政联席会决定的重要问题。

二、重要干部任免

1.党代会、教代会等成员的选拔、推荐。

2.其他岗位人员的选拔、使用、调动;

三、重要项目安排

1.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修缮项目、固定资产采购项目和办公用品的购置等;

2.国内外合资、合作的重大项目(含合作办学)

3.专业建设项目。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预算内资金的使用:单个项目支出1万元(含1万元)以上;预算外资金的使用:单个项目支出0.5万元以上,必须经学院党政联席

会议讨论通过。

何香凝艺术设计学院党总支

二〇一六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