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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联席会会议制度

时间:2018年11月14日 10:51    来源:    作者:    阅读:

一、党政联席会一般每月召开3-4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会议由书记或院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政领导成员出席方可召开。

二、党政联席会实行民主集中制。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三、会议议题由书记或院长提出。涉及学院改革发展的重要议题,党政一把手应充分酝酿。会议议题及开会时间,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凡提交会议讨论的重要议题,议题相关人员应做好充分准备。

四、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题包括:

(一)讨论、决定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党委各项决定的实施意见和措施。讨论本单位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的实施意见,并提交院务会研究决定。

(二)讨论党总支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三)研究教学、科研等工作,听取院长通报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工作情况,并就如何加强教学、科研等工作以及内部管理等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提出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见和措施,以及加强党支部建设的指导意见,分析教职工及党员的思想状况和党支部状况,。

(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措施。

(六)每学期一次研究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预备党员教育的意见和措施,讨论或决定发展党员工作。

(七)教职员工在职进修培训等教育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讨论本单位党群干部、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的配备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组织负责人的任免等问题。

(八)每学期至少两次研究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至少研究一次工会、教代会、共青团、学生会工作。

(九)讨论加强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的措施。

(十)研究落实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重要工作。

何香凝艺术设计学院党总支

二〇一四年一月